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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医院患者伤口生蛆 无奈4脚趾被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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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因意外烧伤被送进ICU重症监护室的男子,住院6天后,左脚趾伤口处竟生出蛆虫。家人无奈只好同意将其感染的4个脚趾截掉。这是近日发生在闻喜县东镇五四一总医院的一件事。

  患者表姐李云霞说,5月31日下午,绛县古绛镇32岁的范某,因遭意外被烧伤,被送进闻喜东镇该医院救治。经检查,范某下颌骨和右脚踝骨折,左脚趾、右脚跟等处烧伤。主治医生告知说没有大碍,但需入住ICU重症监护室观察,并于当晚为其做了右脚踝接骨手术。6月1日至4日,范某一直在ICU重症监护室。    

  6月5日,范某的叔叔进入ICU给侄子喂饭时,看到范某的枕头上污迹斑斑,被子上有几只苍蝇,便向值班护士提出这样不卫生,极易造成伤口感染。护士以没有蝇拍为由置之不理。     

  7日上午,范某叔叔跟随该院一张姓医生进入病房给范某换药。医生打开范某左脚纱布后,只见伤口上生有许多大大小小的蛆虫。在征得家人同意后,张医生将范某左脚大拇趾以外的4个脚趾截掉。     

  范某家人说,他们想不通,住在ICU病房怎会生蛆呢?发生此事后,他们曾多次找医院理论,但院方领导以种种理由避而不见或推脱责任。范某家人还说,如果医院每天都能及时对患者伤口认真消毒、换药、包扎,患处就不会生蛆感染,最终被截趾。     

  据该院调查分管医疗纠纷的韦副院长介绍,此事发生后,院领导召开普外烧伤科和骨科主任以及医护人员会议了解情况,查找患者伤口感染生蛆的原因,并对重症监护室主任和护士长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批评。     

  韦副院长说,ICU不同于普通病房,是不应该有苍蝇的。由于烧伤病人容易感染和产生异味招引苍蝇,如果医护人员消毒不彻底或换药不及时,就有可能引发患者伤口感染、生蛆。对存在的问题,医院不会推卸责任,而是考虑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责任鉴定后,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    

  据李云霞称,6月8日范某转入西安唐都医院时,医生检查出其左脚大拇趾也生蛆感染,随后被截掉。李云霞说,范某家境贫寒,父亲早逝,8年前,妻子也与他离婚。老实本分的他与年过六旬的母亲及10岁的儿子相依为命,靠打工养家糊口,想不到如今又遇到这样的事。 

  该院院领导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院方经调查核实,认为这是因管理、护理不到位引发的一起医疗安全事件。为严肃院规院纪,强化医院管理,经6月29日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公开对重症监护室、骨伤科、普外烧伤科等有关科室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停职检查、行政记过、警告等处分。在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经沟通与调解,7月18日,医患双方已达成对患者赔偿协议。

发布人:apple味儿 发布时间: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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