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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卫生厅将建所有居民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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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陕西省卫生厅和陕西省财政厅下发《陕西省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试行)》,2009年主要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到2010年完成所有人群的健康档案建立。

  从本月开始,卫生服务机构将逐步为全省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今年健康档案建立主要针对重点人群,包括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预防接种的重点人群、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将按照卫生部要求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5%,其余各县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并逐步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

  健康档案建立将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其他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村卫生室协助,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并由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到2010年8月31日完成。健康档案建立居民自愿,但建议主动建档和利用健康档案。

发布人:onetwofree 发布时间: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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