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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局要求医院必须公示诊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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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到医院看病,有权明白自己的医疗费用、明白该做哪些检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知道该通过哪些渠道解决。昨天,市卫生局透露,从本月开始,本市医院将开展创“群众满意医院”活动,医院须将诊疗程序公示,患者可在网上对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进行打分。

  针对患者反映一进医院就“犯晕”的情况,昨天,市卫生局向各医院提出了十项具体内容,改变以往的就医模式,使患者可以五明白、五知道:明白看病的医疗费用,明白确诊结果,明白应该做哪些检查,明白治疗的方法,明白疾病愈后的注意事项,以预防病情进一步发展或是再次复发;同时知道诊疗程序,知道医护人员的诊疗权,知道做检查、手术应履行哪些手续,知道诊治项目和药品的价格,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应该知道通过哪些渠道解决。对于这些患者应得知的诊疗内容,医院要通过张贴或是写在病历本上告诉患者,并接受患者监督。患者可以上网反映问题和意见,并对医院进行打分。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吕鹏告诉记者,从去年6月起,市卫生局在北京卫生信息网上设立了评估专栏,市民可以对三级医院进行打分,今年首次将二甲医院加入评比,就是为了扩大市民对医院的评判权。市民评选结果的社会评估部分将作为重要指标,被纳入医院星级评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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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医院门急诊满意度偏低

  去年年底,市卫生局曾对三级医院的满意度做了第一次统计,发现市民对全市各大医院门急诊和病房服务态度的满意度分别是5.8分和6.4分;而治疗效果的满意度分别是5.2分和5.7分(满分为10分)。

发布人:yuhang1983 发布时间:200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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