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索赔吗?我们帮忙。”“专业代理医患纠纷,为您讨回说法!”临近年底,济南市的大小医院内,突然多了一些特殊的人——他们进医院不为看病,也不是医托,而是守候在重症监护室附近,一旦发现有人不治身亡便凑上前去,自我推荐要帮死者家人“讨说法”。
采访中记者发现,他们有自己的称号——“医闹”。
“医闹”可“帮哭”、“帮跪”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千佛山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发现一些“医闹”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医院周围,但以医院重症监护室附近居多,有些“医闹”甚至在医院厕所内张贴了“帮办小广告”。
12日下午,记者拨通一名“医闹”的联系电话问:“你们主要帮患者做啥?”
“医闹”:“讨说法呗。可你不要理解得窄了,干‘医闹’这一行,不光是为死者家属讨说法,有些人对治疗不满意,对手术不满意,对诊断不满意,我们都可以帮着讨说法。”
记者:“咋讨说法?通过法律途径吗?”
“医闹”:“通过法律途径,那我们不成了律师了?我们为啥叫‘医闹’,就是靠‘闹’解决问题,尤其是解决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或解决起来很麻烦的纠纷。我们有很成功的案例……”
记者:“那你们都是通过什么手段?”“医闹”:“十几个人一凑,守在医院门口号啕大哭;在医院门口摆花圈,跪在地上表示冤屈和抗议……如果医院给出的条件患者家属不满意,我们就一直闹下去。很多患者家属都是文化人,抹不开面子闹,但我们可以。”
记者:“你们怎么收费?”“医闹”:“分‘风险代理’和‘固定费用代理’两种,‘风险代理’就是雇主不用掏现钱,医院赔偿后,我们按20%左右的比例拿劳务费;固定代理就是先交钱,我们再接活儿,每人每天最少200元。”
谁为“医闹”
提供“市场”
●患者及家人:不愿走法律程序
采访过程中,记者遇到了两起医疗纠纷。问及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医务工作人员均表示希望走法律程序,但患者家属们均心存疑虑,希望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正为一起医疗纠纷而忙碌的市民张先生称:“我们不愿通过医疗鉴定走法律途径,因为我们都是外行,对各种医学术语一窍不通,人家说啥是啥,谁知道鉴定结果背后是咋回事儿?”
对此,山东明豪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艾东接受采访时称:“目前患者家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缺乏信任,因为即便是医学会之类的看似独立的机构,其内部组成人员也大都同时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各大医院任职。即便鉴定结果是公正的,由于专业性过强和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死者家属对鉴定结果也不信任。从这一角度来讲,医院也很无奈。”
●医学教授:医患信任缺失
据统计,全国有60%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而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事件;7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的事件;61%的医院发生过病人死亡、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花圈、烧纸、设灵堂的事件……
对此,曾对医疗纠纷立项研究的山东大学医学教授孟云分析,患者不信任医疗鉴定,主要是因为鉴定人与医方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另外,目前承担医疗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属半官半民性质,没有常设机构,只能每月召开一两次鉴定会,而每位鉴定专家从事医疗鉴定只是兼职,故一次鉴定通常需要数月,最长可达数年,医疗鉴定耗时长,也是患者不去做医疗鉴定的一个原因。再者,医疗鉴定的结果大多不利于患方,也会影响患者对医疗鉴定的信任。例如在2003年至2005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鉴定共354宗,仅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
渴望独立的
“第三方”出现
如何破解医患冲突难题呢?孟云说,同许多医学界人士一样,她建议成立真正独立的医疗仲裁机构。
她说:“这个机构可由医院协会或医学会、工会等组织组成,可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一般医患纠纷可直接由该机构在听取医患双方充分陈述后进行仲裁,避免医患双方因矛盾和利益的牵扯而直接产生冲突,从而理性客观公正快速地解决问题,节省诉讼成本。”
对此,丁艾东律师等人也表示赞同。他认为鉴定人员可由具有医学知识、法律知识、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可保证鉴定程序、病历信息、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丁艾东说:“即便目前成立独立的第三方,由于解决机制条件还不成熟,也应该吸收非卫生系统人员,加强对医疗鉴定机构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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