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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防甲流 卫生部门出台救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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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试行)》,具体措施:
  (一)强化感染性疾病门诊(发热门诊)能力建设。各设感染性疾病门诊(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现有发热门诊规模的基础上,增加隔离病房,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扩大收治隔离能力。充实医务人员力量,以应对疫情发展需要。
  1.进一步规范门诊、急诊的接诊流程,严格两级预检分诊,门、急诊科设一级预检,各专业诊室设二级预检。预检分诊人员要动态掌握国内外疫情,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有流感样症状的就诊人员,在认真做好流行病史询问、登记后,配戴口罩由专人护送发热门诊就诊。
没有发热门诊设置的医疗机构也应设置预检分诊,对流感样症状病人佩戴外科口罩,就近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2.进一步做好流感样症状病人诊治工作。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在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有关职业、居住地、近一周内的活动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病情诊断,按照以下原则处置:
  一是对流感样症状较轻的病人,建议居家(或居所)隔离治疗一周,做好详细的病历记录,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发放《居家隔离通知书》;
  二是对流感样重症或高危病人,立即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鼻咽拭子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在医院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三是对来自学校等人员聚集性场所的流感样病人,经详细询问该场所一周内有5人及以上相同症状的,立即通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流调并采集鼻咽拭子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对市内有居住地的至少居家隔离治疗一周,无居住地的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提供隔离点进行隔离治疗一周。
  四是医疗机构要将实行居家或居所(校)隔离治疗病人信息及时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按照《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由辖区卫生局指定就近医疗机构按照《青岛市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加强社区暴发流行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做好居家(居所)隔离治疗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区流感样症状轻症病人的居家隔离治疗管理制度,分片到机构,包干到个人,切实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医护人员上门治疗、指导和随访工作,做好居家隔离病人的体温日监测工作;要做好属地居所(校)隔离治疗病人的管理,派驻医疗队加强居所(校)隔离治疗病人的巡诊治疗工作。各区市疾病控制部门要加强与辖区医疗机构的信息沟通和信息汇总,动态分析,发现有聚集性病例出现的学校(单位)等,要及时采取相应控制和监测措施。
  (二)加强重症病例收治能力建设
  重症病例是医疗救治工作的重点。各区市卫生局、各收治医院要切实做好对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等工作,尽量避免死亡病例的出现。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拟定下发我市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诊疗技术指南,规范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有效降低死亡率。
  1.加强定点医院集中收治重症病例的工作。市内四区、崂山区集中收治定点医院为市胸科医院;五市及黄岛、城阳二区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辖区重症病例。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进一步完善感染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实验室检测等救治条件,充实医务人员力量,确保重症病例的收治能力。当患者数量超过定点医院收治能力时,各区市要立即启用后备医院。
  2.做好备用医院启用准备工作。各区市要在原确定的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基础上,按照呼吸道传染病收治的要求,加强感染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实验室检测等救治条件的建设,扩大隔离收治病房,具备一定的收治能力,充分做好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准备。对不具备条件的尽快安排改善、改造,本月底完工并做好随时收治病人的准备。
  3.强化综合医院集中收治重症病例能力。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含参照三级综合医院管理的)和五市及黄岛、城阳二区的区市人民医院要设置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的传染病区,并配置一定数量的ICU床位,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成立感染性疾病、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儿科、护理、医院感染控制、临床检验、医学影像、中医等专业的专家组,负责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本月底前,市立医院东院、青医附院、五市及黄岛、城阳二区的区市人民医院要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其他三级综合医院要完成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预案,10月15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各医院要确保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能够收治重症病人。
  4.为了应对大量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治疗需要,由各区市政府征用宾馆或学校等场所,改善通风条件,作为隔离治疗点,房间数不少于100间,并与宾馆或学校签定征用协议,确保6小时内能腾空启用。要充分考虑疫情的发展,适时增加集中隔离治疗点。
  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应对收治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重症病例的论证工作,适时扩容,增强收治能力,确保本辖区重症病例收治需要。
  (三)调整充实专家组和医疗梯队
  市卫生局组建了由感染性疾病、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儿科、护理、医院感染控制、临床检验、医学影像、中医等专业组成的临床专家组,负责指导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各区市卫生局和定点医院也要组建各自的专家队伍,负责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医疗救治指导工作。市级专家组采取分组包区、划片指导、责任到人方式,加强定点医院重症患者救治工作。
  市卫生局组建了19支医疗应急队,负责全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医疗救治应急支援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各区市卫生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组建3支技术精湛的医疗梯队,第一梯队以呼吸、感染、传染病专业为主,第二梯队以重症医学、急诊、儿科、中医等专业为主,第三梯队为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医疗队参加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第三梯队医疗队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后,参加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各医疗梯队要配备药械及防护用品,强化培训演练。由组建单位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综合培训演练。各医疗梯队需至少配备1周的医用物资。
  (四)整合医疗救治资源,做好药品物资储备。卫生行政部门要了解当地药品、疫苗、防护用品、呼吸机等储备情况,要详细掌握可调动医疗资源数量,包括病床数、医护人员数、呼吸机数(包括成人呼吸机和儿童呼吸机)、救护车数、储备的药品和防护用品数,以及其他必需的设备、设施数,并保证储备物品的完好和可用。要科学测算现有医疗资源和流感大流行期间所需医疗资源之间的差距,储备必需的呼吸机、药品、防护用品等。及时评估储备的医疗资源,一旦资源不足,应及时向所在区市政府申请补充。
  各医院要根据疫情发展合理调配医疗服务力量,重点安排好呼吸科、ICU、感染性疾病科、检验、放射等专业的医护人员,并做好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床边拍片机和血气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以及血液、药品、防护用品等医疗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工作,确保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时医疗救治工作。
  (五)做好病例转运工作。按照《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市急救中心承担市内四区及崂山、城阳区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或城阳区定点医院的任务;五市及黄岛区由辖区二级院前急救调度指挥中心派专用急救车负责转运至当地定点医院的任务。要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定点医院之间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上报信息。
  (六)严格落实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各医院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按照《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要求,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科学实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加强病房管理,严密监测住院病例症状,发现疑似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避免感染其他患者。要加强人流和物流的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对有流感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发现有流感样症状的医务人员应避免接触患者。
  (七)发挥中医药作用,做好治疗和预防工作。各区市卫生局、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指导,积极做好中药的储备工作,提高及时应对疫情变化的能力。要采取多种方式,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治疗技术,开展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知识宣传教育。
  (八)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要做好日常信息的报送工作,特别是对学校等聚集性场所的流感样症状患者及重症患者信息立即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九)开展全员培训,加强演练,全面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按照分级、分层培训的原则,采取分片集中培训、岗位培训、演练促培等方式,由市级专家、定点医院对各区市、各医院骨干力量进行培训,熟悉掌握甲型H1N1流感相关防控和诊疗方案、处置原则、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综合应对能力,特别要注重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要组织好医院腾空、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讯员:孟宪州)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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