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出台甲流指引 优先收治重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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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新闻中心记者刘凝哲13日电】内地出现首例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及多例重症病例后,卫生部今日出台甲流诊断方案第三版,进一步明确甲流重症病例的确诊及治疗标准。方案指出,出现持续3天以上高热、呼吸困难等8种症状之一即可被诊断为重症;出现呼吸衰竭、中毒性休克等4种症状之一即可被诊断为危重病例。卫生部要求各地医疗机构要优先收治甲流重症患者,并根据病情安排专家会诊。
内地今日公布的甲流诊疗方案第三版,是卫生部根据海内外研究成果及内地甲流诊治经验修订而成的。方案指出,包括妊娠期女性、患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的基础性疾病、肥胖者、5岁以下儿童以及65岁以上老人都是易转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对上述高危人群要尽早进行甲流核酸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
进入秋冬季之后,西藏出现首例甲流死亡病例,各地的甲流重症病例亦不断增加。卫生部明确了甲流危重症病例的判断标准包括,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不全、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卫生部要求,对危重病例需及时转入具备防控条件的重症医学科(ICU)治疗。
对不具备重症与危重病例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及时转院或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就地积极抢救。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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