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一名工作人员在进行甲流疫苗接种。新华社发 昨日,省卫生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首批抵湘的100万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已分发到全省14个市州。据省卫生厅巡视员刘可介绍,我省预计可获得400万份甲流疫苗,这些疫苗将分3次抵湘。 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各区县(市)将对接种重点人群进行摸底,按规定尽快开展甲流疫苗接种。由于目前甲流疫苗分配到各地市的数量有限,长沙市还不能对全部市民提供甲型H1N1流感疫苗,请市民理解。 解放军等重点人群首批接种 据省卫生厅巡视员刘可介绍,根据国家统一调配,湖南首批到达的疫苗为100万份,估计总数为400万份。而据估算,湖南的重点人群将达到1000万人。 刘可称,首批接种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接诊甲流患者的医务人员及其他可能接触甲流患者的人员;其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呼吸内科门诊等可能接触甲流疫苗的医务人员,120急诊转运医务人员、司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甲流防控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承担居家治疗轻症甲流患者、就地隔离的密切接触者访视、巡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等。 重点人群接种须提供详细信息 根据规定,凡接种对象均必须填具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信息登记卡,是集体接种的还要填写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卡、表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15年。 市疾控中心负责人称,凡确定接种的重点人群,在接种前必须填写详细的信息,包括接种对象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和户籍地址、过敏史、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史和接种禁忌症等,并经过疾控部门的审核后接种对象方能接种。 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 疫苗接种必须经受种对象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自愿,实行免费接种。接种时,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对无禁忌症的对象经知情、自愿、同意后方可接种疫苗,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将按照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要求,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区县(市)将开展优先接种人群摸底 由于国家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实行统一调配,接种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各区县(市)正在加紧制订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方案。接下来,各区县(市)将立即组织对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进行摸底,确定优先接种的对象和人群,并对预防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进行培训。 “一旦方案制订出来,经政府批准后,长沙市各级疾控部门将立即组织对确定的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按接种规范的要求进行接种。”市疾控中心负责人表示。 发生不良反应需及时就诊 刘可提醒,接种了甲流疫苗后,应注意观察。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诊,并向医生报告接种的甲流疫苗的情况。 非重点人群暂不在接种范围 针对不少市民希望接种甲流疫苗的愿望,市疾控中心表示,非重点人群暂不在接种范围。 据介绍,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长沙市第一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将首先用于保证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社会正常运行、公共服务系统正常运转的人员,其次兼顾各类重点人群,以降低病死率和发病率,降低流感大流行的危害。 “对于非重点人群来说,由于国家疫苗生产能力和供应的数量非常有限,暂时无法在全民中普遍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请广大市民理解。”市疾控中心负责人称,希望市民平时做好日常防护,减少或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加强室内通风,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等是非常重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相关新闻 我省报告的首例重症甲流患者仍未脱险 本报讯(记者 唐江澎)“我省报告的首例重症甲流患者仍未脱离危险。”在省卫生厅昨日召开的甲流疫苗预防接种新闻通气会上,省卫生厅巡视员刘可透露。 10月7日,我省报告首例重症病例。患者是衡阳常宁的一名14岁男生,10月2日在南岳旅游时出现发热现象。7日,患者病情加重,被转往南华大学附一医院治疗。当日,该患者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经过两个多星期的治疗,这名患者仍处于危险状况,病情时有波动。刘可表示,目前,国家、省、市三级专家仍在积极对患者进行治疗。不过,患者以后情况如何,现在还无法作出判断。另据了解,这名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均未出现异常。 据省卫生厅每周一次的疫情通报,截至10月16日15时,全省累计报告784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目前已治愈671例,在医院隔离治疗28例,居家隔离治疗85例。 相关链接 哪些人群不宜接种甲流疫苗 根据卫生部要求,以下人群不宜接种甲流疫苗: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等。尽管世卫组织都将孕妇列为高度优先的重点接种人群,但我国目前尚未将孕妇列为接种对象。 |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27.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