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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指定7医疗机构为甲流重症病例收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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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卫生局获悉,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市卫生局指定唐都医院等7所医疗机构为重症病例收治医院,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治疗。

  市卫生局指定唐都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西安市第八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为重症病例收治机构。危重症病例在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

  重症病例收治医院将设立重症病区,床位不少于20张。同时西安市辖区内其他三级医院也应设置重症病房,床位数不少于20张。阎良、长安、临潼、蓝田、周至、高陵、户县7个区县辖区内的所有县级医院及二级医院也应设置重症病房,床位数不少于10张。

  市卫生局指定西安市第八医院、西安市第二医院为集中定点收治医院,西北有色医院、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工医院、陕西冶金医院、西安黄河医院、西安市东郊第一职工医院、西安冶金医院、五环集团职工医院、陕西省友谊医院、西安北方医院、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西安华山中心医院为后备集中定点收治医院。后备集中收治医院根据市卫生局指令适时启动。

  西安市辖区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一级以上综合医院均为流感病例筛查医院,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筛查、诊治,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立的隔离观察室不得少于3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的隔离观察室不得少于10间。

  筛查医院诊断为轻症病例的,患者可居家隔离治疗,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对所辖区域轻症病例居家治疗的随访监测。 (记者 吕华)

(新民网编辑:)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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