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20时20分许,延吉市小营镇仁坪村村民王先生的亲戚打来电话,告诉他们一家三口到他母亲家吃蘑菇。于是,他们赴宴。他们看到亲戚采的蘑菇已被炖好摆上桌,看上去又白又大,很好吃的样子。配着另外两道菜:炒豆角和鱼,他们和亲戚家、母亲家的总计10口人会餐。
“吃上不到20分钟,就恶心、呕吐,我姑娘最严重。”8月4日,王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饭后,他们10人全部出现不良反应,症状都一样:恶心、呕吐,她女儿的呕吐物里还有血丝了。于是,他们赶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求治。
医生认为他们确实是食物中毒,但需要看到蘑菇才能确认是否是蘑菇中毒。于是,他们返回家中取来了蘑菇,随后,他们被确诊为蘑菇中毒,接受了相关治疗。当晚,他们在医院观察一夜,于次日全部出院。4日当天,医院通知她的女儿到医院复查后确认康复。
据王先生的妻子介绍,那位亲戚是在延吉市的北山采摘的蘑菇,其个头近似于拳头大,根粗、白色。所幸亲戚采摘的不算多,大伙每人只分吃了两三块,才令中毒反应不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今后,他们再也不敢随便吃蘑菇了。
巧合的是,当天,还有龙井市的一家三口于8月1日吃了蘑菇后出现不良反应,被送入延吉市医院就诊。其中,男孩18岁,夫妻俩50多岁。据其亲属介绍,他们也是吃了在山上采摘的蘑菇后中毒的,但那种蘑菇他们一家去年吃过,没想到今年却出了意外。目前,这一家三口都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治疗,病情比较稳定,只是父子俩已转至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医务人员提醒,最好不要自行上山采摘蘑菇食用,对不认识或不熟悉的蘑菇更要远离,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应迅速催吐,并及时赶往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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