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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儿童医院强行输血致患儿死亡 院方拒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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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闫显伟,男,现年48岁,河南舞钢市人。今天,我怀着悲愤的心情向你们讲述我的幼子闫松峰在郑州市儿童医院住院期间,因大夫强行输血致患儿死亡,院方拒不承担任何责任的事实经过。

  2011年4月29日,因我五个月大的儿子闫松峰肚胀,我和妻子王海云带着他来到郑州诊治。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肠粘连,医生建议进行手术治疗。于是,我们于2011年4月29日办好住院手术,住进郑州市儿童医院普外科抢救室三床,并于5月1日做了手术。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术后恢复良好,一周后,孩子不仅能发出笑声,还能微量进食。

  5月11日晚,该院的主治大夫耿宪杰提出给孩子输血,我不太同意,并拒绝在输血材料上签字。在未经我们患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耿大夫开始擅自给我儿子输血。输上不到5分钟,病床上方的心电监测仪便发出危险信号,曲线图忽高忽低,最高时甚至超过了300的警戒线。见此情景,我立即去叫当时的值班大夫谢潭,建议终止输血。谢大夫看后轻描淡写地说“扎针扎的了,与输血无关”,说完便离开了病房。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我的孩子呼吸异常,逐渐呈昏迷状态,我急忙再次找来耿宪杰大夫,请求停止输血,但耿宪杰看后给孩子做了简单的处理便离开了。之后,所有的大夫和护士都走光了,留下我和瞌睡得眼都睁不开的妻子监管孩子。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孩子仍然呈昏迷状态,呼吸困难,嘴唇发紫,病情愈加严重,我只好再次跑去叫谢潭大夫。谢大夫看后说没事,我又去叫耿大夫,耿大夫这才派人将孩子送进了重症监护室。没过多久,医院便传来了我儿子死亡的噩耗。

  针对我儿子闫松峰在郑州市儿童医院的死,我有如下质疑:

  质疑一:在我及家属拒绝签字的情况下,耿宪杰大夫擅自给患儿输血,造成患儿出现不适情况,致使病情加重直至死亡,大夫及医院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质疑二:在输血过程中,孩子一再出现昏迷状态,心电图显示仪一直显示极端不正常,在此情况下,我们曾多次向值班大夫谢潭反映情况,但谢大夫竟说这个心电图显示仪不准确,不作为参考此依据。难道堂堂的郑州市儿童医院给患儿使用的就是问题仪器吗?问题究竟是出在仪器上还是出在医务人员身上?

  质疑三:在我孩子因输血出现严重不适的情况下,我们家属焦虑万分,但当时值班的谢大夫却口口声声说没事,眼睁睁地看着孩子生命垂危才送到重症监护室抢救,直到孩子不治而亡。患儿的情况当时可以说是危急万分,这一点连我们没有一点医疗常识的家属都能看出来,难道作为值班大夫的谢潭就没有半点察觉吗?医务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哪里去了?

  俗话说“人命关天”,郑州市儿童医院出了这么大的医疗事故,不仅没有一点反省的意思,还把患儿的死归结为自身的体质问题,事故责任推得一干二净。5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郑州市儿童医院“经过集体研究”,派出一名医务科副科长与我们调节。在位姓周的副科长在听了我和主治大夫的陈述和辩论后得出结论后:患儿的死亡属正常现象,与院方的治疗没有任何关系,家属通过任何渠道向上反映都无所谓。

  作为死亡患儿的亲生父亲,我代表受害人家属强烈呼吁各级领导高度关注此事,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以告慰我儿子闫松峰的在天之灵!

发布人:zjtsb82 发布时间:201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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