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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急性中毒的立即处理

楼主:autumn [2005/12/15 10:11:19]
急性中毒的立即处理
居家误服有毒物质中毒时,如果病人清醒宜给予催吐,催吐之方法可将手指放入患者之舌根部位,刺激咽喉使其呕吐;或者至国外买吐根糖浆备用,此时让患者服下,可达到催吐之目的。 

  但是如果是强酸、强碱、石油类碳氢化合物、樟脑、患者昏迷或抽筋、孕妇,则不可催吐,因为强酸及强碱再催吐,会造成食道反复灼伤;石油类碳氢化合物,服食后不会造成中毒,但是呕吐后不幸吸入肺部,反而会造成吸入性或化学性肺炎;樟脑很快让患者昏迷或抽筋,呕吐时极容易让呕吐物呛入气管里面,造成呼吸困难;孕妇如果催吐,可能会因为腹部压力上升,有流产之危机,所以上述几种状况均不宜催吐。如果患者昏迷则需侧躺送医,以免自然呕吐时,将呕吐物吸入气管里面。 

  服食有毒物质中毒时,也不可作口对口人工呼吸,以免将毒物吸食进入施救者体内造成中毒。 

  此外,吸入毒物中毒,宜将病人移行至空气新鲜处,或将门窗打开,然后将病人送医,但是如果空气中有极毒性之化学物质,如地窖或温泉槽中所形成之硫化氢,则必须戴有含滤罐或氧气之面罩,方可救人,否则往往施救者亦会中毒昏迷,甚至造成死亡。 

  此外,还需注意纱布口罩对气体或化学气味,几乎没有防护之功能,因此不可只戴纱布口罩即进入现场救人。 

  如果皮肤接触有毒物质,应先除去污染衣物,用清水或肥皂反复冲洗 20--30 分钟,并注意清除毛发及指甲之残留物,然后将病人送医。 
如果眼睛污染,宜用温水由眼内往眼外冲洗15--20分钟,因为眼内角有一小管通往鼻腔,如果眼外往眼内冲,会把有毒物质冲往鼻腔,因而进入肠胃道内,造成另一途径之中毒,不可不慎。 

  一旦眼睛冲洗过后还有刺激、痛、肿、流泪及畏光等症状时,必须再请眼科医师继续治疗。送医时,请将毒物带往医院,医师将更容易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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