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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溃疡病患着应如何进行症状性自我疗法?

楼主:shaoys [2005/1/5 17:30:43]
溃疡病患着应如何进行症状性自我疗法?
  消化性溃疡是一种反复发作性慢性疾病。1990年国际上提出了预防溃疡复发的长程治疗方案,即所谓的ssc疗法。这是溃疡病,尤其是十二指肠溃疡长期治疗的安全有效的新方法。其方法是:溃疡病患者经过正规的药物治疗6周,溃疡愈合。症状完全消失后,停止服用任何药物。当溃疡病出现复发的症兆时,如呕酸、胃脘部闷痛不适、恶心、呕吐等,即使症状轻微,也要开始自行服药,如口服西咪替丁400毫克或雷尼替丁150毫克或法莫替丁20毫克,每天1次,晚上睡前服用,持续服至症状完全消失后方可停药。此方法简便易行,但应注意如下几点。
(1)消化性溃疡应通过胃钡剂透视或胃镜检查明确诊断。
(2)老年人(60岁以上)不宜采用。因为老年人消化性溃疡症状常不典型,以免延误治疗。
(3)消化性溃疡病史在3年以内,每年反复发作至少1次以上,并无伴发症者,适用此方法治疗。
(4)有消化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有严重疾病如心、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恶性肿瘤者均不宜采用此法。
(5)难治性溃疡或发作频繁、溃疡愈合缓慢者,不宜采用此法。
(6)采用症状性自我疗法的病人,应合理饮食、避烟酒,保持精神乐观,注意劳逸结合,方能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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