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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抗甲状腺药物有何不良反应?如何处理?

楼主:shaoys [2005/1/5 17:51:17]
抗甲状腺药物有何不良反应?如何处理?
  抗甲状腺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药物过敏性皮疹、药物性粒细胞缺乏症及白细胞减少、关节疼痛、肌肉疼痛、肝脏损害、药物热、头痛等。但发生率不高,大约为3%~7%。其中以药物性皮疹和粒细胞缺乏症最为多见。
  过敏性药物性皮疹发生率约2%~5%。轻者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篷痒和出现少量丘疹或尊麻疹,这时只需服用抗过敏药物,如息斯敏、扑尔敏、苯海拉明等,待皮疹消退时,患者仍可继续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少数病人发生较重过敏性药物性皮疹,主要表现为大量成片的尊麻疹样皮疹,篷痒难忍。这时应换用另一种抗甲状腺药物,并服用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等)以及上述抗过敏药物。皮疹消退后可继续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极少数病人发生剥脱性皮炎,这时应立即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全身用抗生素防止感染,并加强皮肤护理。甲亢的治疗应改用其他方法,如手术治疗等。粒细胞缺乏症的发生率约为0.1%~0.8%。这是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中最严重的副作用。可表现为高热、畏寒、咽喉疼痛、头痛、乏力等,重者可发生口腔、咽峡、直肠、肛门、阴道或子宫粘膜坏死性溃疡,甚至产生败血症。化验检查白细胞总数<2X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极度减少,常在5%~10%以下,甚至中性粒细胞完全消失。一旦发生,应立即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并将病人送到医院抢救治疗。患者应住进无菌消毒隔离病房,给予大量抗生素及糖皮质激素治疗。经过积极综合治疗措施、患者的粒细胞可回升至正常。治愈后的甲亢病人不能再用抗甲状腺药物,可改用手术治疗,或同位素治疗,或中药治疗等。
  少数患者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中出现白细胞减少(白细胞总数<4*10^9/L),这时应加强观察及复查血白细胞,若白细胞总数<3*l0^9/L时,应适当减少抗甲状腺药物的治疗剂量,也可换用另一种抗甲状腺药物,并加用鲨肝醇、利血生、维生素B4等升白细胞药物。若白细胞数继续下降,应停用抗甲状腺药物,改用其他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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