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1周内不用再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升级为VIP会员
当前位置:ICU重症监护网 -> 技术交流 -> 重症监护医患问答 -> 帖子:“急症救护措施---冻 伤”
收藏此帖

帖子主题:急症救护措施---冻 伤

楼主:shaoys [2004/11/15 22:51:35]
急症救护措施---冻 伤
  人体在低温环境中,如果缺乏必要的防寒措施,或停留时间过长,引起体温调节的障碍,就可能冻伤肢体。最常见的是局部冻伤,又叫冻疮。冻疮多发生在手指、足趾、手背、足跟、耳廓、鼻尖、面颊部等处。这些部位都在身体的末端或表面,血流缓慢,且又经常暴露在外,局部温度低,极易受寒冷的伤害。冻疮经常是在同一部位反复发作。
  (一) 冻伤的原因
  (1) 气温过低,如-15℃,裸露的手指会被冻伤;-5℃,手指开始疼痛,麻木;7~8℃时长时间裸露的肢体也会发生冻伤。
  (2) 刮风,潮湿,接触铁、石、冰块会加速散热,加强寒冷的伤害。
  (3) 年老、体弱或营养不良者,缺乏体育锻炼者对寒冷耐受力差,易被冻伤。
  (二) 冻伤的表现
  冻伤分为三度。
  1一度冻伤 皮肤苍白、麻木,进而皮肤充血、水肿、发痒和疼痛。
  2二度冻伤 除皮肤红肿外,出现大小不等的水疱,水疱破溃后流出黄水,自觉皮肤发热,疼痛较重。
  3三度冻伤 局部皮肤或肢体坏死,出现血性水疱,皮肤呈紫褐色,局部感觉消失。
  (三) 冻伤的救护措施
  (1) 一度冻伤,可让病人自己主动活动,并按摩受冻部位,促进血液循环。可以用辣椒、艾蒿、茄杆煮水熏洗、浸泡,再涂以冻疮膏即可。
  (2) 二、三度冻伤应尽快脱离低温环境,保暖,促进肢体复温,不可用雪擦、火烤或温水浸泡,否则会加重冻伤。
  (3) 二度冻伤的水疱可在消毒后刺透,使黄水流出再包扎,伤口已破溃者按感染伤口处理。
  (4) 全身体温过低的伤员,为促进复温,可采用全身浸浴法,浴水温度保持35~42℃。
  (5) 给予冻伤病人热饮料及止痛治疗。


普通帖 多彩帖[注册用户可以发表多彩帖]
标题:(50个字符以内)

回复内容

快捷键:Ctrl+Enter(提交回复)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1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