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1周内不用再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升级为VIP会员
当前位置:ICU重症监护网 -> 技术交流 --> 论文专区--> ICU论文 --> 帖子:“2例重症胰腺炎合并韦尼可脑病患者的观察与护理”
论文专区帖子搜索:
收藏此帖
帖子主题:2例重症胰腺炎合并韦尼可脑病患者的观察与护理
楼主 :xnihpl [2010/7/22 14:38:47]
ICU论文

2例重症胰腺炎合并韦尼可脑病患者的观察与护理

作者:佚名

关键词】重症胰腺炎,韦尼可脑病,护理

摘要】急性胰腺炎尤其是重症胰腺炎患者,病程早期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被认为是胰性脑病。在病程后期,甚至恢复期也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称为韦尼可脑病。现将我科2006年收治的2例重症胰腺炎合并韦尼可脑病病历进行总结分析,旨在引起临床重视,悉心观察,争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 您无权浏览此文章的正文部分。
原因:

此文章被设置为[]才可以浏览。

解决方法:

假如你是[],请登录网站。

发布人:xnihpl 发布时间:2010/7/22 14:38:47

常用阅读工具下载

Caj文件阅读器

Foxit PDF Reader

小巧的PDF阅读工具[推荐]

超星阅读器

(PDG文件阅读工具)



普通帖 多彩帖[注册用户可以发表多彩帖]
标题:(50个字符以内)

回复内容

快捷键:Ctrl+Enter(提交回复)

呼吸机辅助呼吸,抗感染,保护脑细胞,营养支持等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例2,女,66岁。主诉3年前无明显诱因突然出现右上腹疼痛不适,疼痛向肩背部放射。此后,上述症状反复出现。3 d前上述症状再次出现,查血常规WBC:7.3×109/L,N:0.89,尿淀粉酶2 276 U/L,血淀粉酶1 599 U/L。以“急性胰腺炎”于2006年6月15日收入院。给予禁食、持续胃肠减压、抗炎、抑酶等处理。10日后病情逐渐控制,血、尿淀粉酶检查均正常。3周后主诉纳差,时感头晕、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复查CT胰腺清晰可见,血、尿淀粉酶正常。5周后上述症状加重并出现神志淡漠。查电解质提示低钠(129.8 mmol/L)、低氯(96 mmol/L)。8月1日患者出现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双侧瞳孔1.5 mm,腱反射减弱,四肢软瘫,转入ICU抢救,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2  分析

    2例病例有以下特点:2例均有胰腺炎发作病史,病程中,都出现恶心、呕吐,逐渐出现神志淡漠,直至昏迷;中枢神经系统检查,均无病理反射,表现为“软瘫”,头颅CT未提示有明显异常;2例胰腺炎均已控制,复查血、尿淀粉酶均正常。腹部无压痛,肠鸣音也都基本正常;均伴有不同程度低钠、低氯等电解质紊乱;预后差,2例最后均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3  观察及护理

  3.1  症状出现时间

  韦尼可脑病一般在重症胰腺炎禁食、补液2周后甚至恢复期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改变,本文2例均为胰腺炎已得到控制,处于恢复期而出现病情变化的。

  3.2  韦尼可脑病临床特征

  为眼运动异常、意识混乱和共济失调三联征。一般情况下,典型的三联征不会同时出现。有报道[1]认为患者可无典型的三联征,但可有其他一系列主诉。眼的体征是韦尼可脑病的标志。因此,对胰腺炎恢复期限制饮食行肠外营养的患者,应密切观察眼部症状和体征,以便及早发现韦尼可脑病。

  3.3  严密观察有无神经、精神症状

  如出现眼球水平震颤、眼球活动受限、视物模糊、头晕耳鸣、听力下降、恶心、呕吐,意识混乱,应及时报告。反应迟钝和紧张可能是意识混乱状态的最早标志,也可能是韦尼可脑病的惟一临床特点。

  3.4  早期发现并及时预防

  早期发现并及时补充大量维生素B1,可以大大减少韦尼可脑病的发生,减少其病死率。通过对韦尼可脑病的观察,结合其出现的时间,恢复期预防性补充维生素B1,并注意观察用药后上述症状是否改变。继这2例之后,我们对重症胰腺炎患者预防性应用维生素B1 50 mg肌肉注射3次/d,减少了此类并发症发生。

  3.5  注意安全护理

  对躁动者、共济失调者谨防摔倒;对恶心呕吐、意识不清者防止误吸而发生吸入性肺炎。

  4  讨论

    重症胰腺炎恢复期出现的韦尼可脑病,其临床症状无明显特异性,中枢神经系统检查也无明显异常。但它是一种危及患者生命的严重并发症。研究认为重症胰腺炎治疗期间长期禁食,维生素B1摄入减少以及静脉输入葡萄糖是其发病诱因。作为临床护理人员,认识韦尼可脑病的发生机制,高度重视,细心观察,早期发现,及时补充维生素B1,将对治疗及护理好此类患者,降低病死率有积极意义。
" name="Content" id="Content">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8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