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1周内不用再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升级为VIP会员
当前位置:ICU重症监护网 -> 重症监护 -> 护理常识

282例腹水回输的护理体会

作者:佚名 出处:不详 

收藏本文章

    【摘要】  腹水中含有蛋白等多种营养物质,腹水回输具有能减少营养物质的丢失,减轻患者腹胀症状的优点。本文根据282例腹水回输患者的护理体会,对患者的心理护理、回输前后的护理、并发症的观察、预防及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腹水;回输;护理
   
    我科1989年1月~2005年6月对282例肝硬化腹水患者进行了腹水回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笔者的护理经验体会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共282例,男211例,女71例,年龄30~61岁。临床均诊断为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腹水。回输前将血总胆红素≥171.0μmol/L,PA≤0.3,近期内有明显消化道出血,肝昏迷Ⅱ度以上,腹膜炎尚未控制,血性腹水,可疑为肿瘤或结核,严重心肺功能障碍列为回输的禁忌。回输出现不良反应者5例,占总数的1.8%。

  1.2  方法 

  无菌操作下,自患者腹腔引流腹水。选用带过滤器的无菌输血器,按静脉输液操作常规将腹水自静脉回输自体。

  2  护理体会

    腹水中含有蛋白等多种营养物质,通过回输可减少营养物质的丢失,同时还可减轻患者腹胀症状。此法简便易行,但若不注意也易引起一系列的并发症,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痛苦,甚至危及生命,故应加强护理,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2.1  心理护理 

  初次接受治疗的患者对此法有恐惧心理,害怕出现不良后果。还有的患者对抽腹水容易接受,因能直接减轻腹胀痛苦,而对回输却有顾虑,认为回输又会引起腹胀。针对这些情况,护士应耐心向患者做解释工作,使其愉快地接受,积极配合治疗。

  2.2  做好引流过程中的护理 

  根据笔者经验,保持腹水不被污染是减少回输后不良反应的一个重要措施。同时引流腹水的顺利与否直接影响了下一步的回输。因此做好引流过程中的护理非常重要。操作前,操作室的桌椅、地面、空气都要进行消毒。整个过程是闭路环注,严格无菌操作,做到无致热源。在引流过程中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如有意外,立即停止,及时处理。大量腹水者,分次进行,一次引流量最多不超过5000ml,避免引起低血容量性休克、肝昏迷等并发症。

  2.3  并发症及其预防、处理措施 

  282例中,4例出现并发症,包括肝昏迷2例,血压升高、心动过速2例。2例肝昏迷的发生与腹水引流量过多有关,故一次引流量不宜过多,并在引流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的意识变化。本组发生的血压升高、心动过速均与回输量过多、过快有关,经过及时控制回输速度和回输量,并给予吸氧等措施,患者转危为安。所以应注意回输量不宜过多、过快,24h内最多不超过5000ml,滴速不超过80滴/min,并在回输到2000ml左右时,给予静脉滴注速尿40mg,增加尿量。回输中随时测量血压、脉搏、心率,观察患者的呼吸情况以及口唇有无紫绀等。详细询问患者的自觉症状,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另外,回输过多过快易引起门脉压急剧升高,会导致食管静脉曲张而破裂出血,应注意观察。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为回输中最严重的并发症。本组病例未发生此并发症,但国内曾有报道,所以仍不能麻痹大意。应在回输中注意观察患者的皮肤黏膜有无紫癜、淤斑、血肿,注射部位有无渗血等,一旦发生可用低分子右旋糖酐及肝素静点,口服潘生丁治疗。如在1000ml腹水中加入肝素10mg可预防DIC发生,但加入肝素后一定要严密观察患者出血倾向。

  天气炎热时,可将腹水储留瓶置冰桶内,防止腹水变质,减少回输后不良反应的发生。回输前要严格检查腹水情况,因感染性腹水内毒素含量很高,易引起内毒素休克。

  总之,通过282例患者的腹水回输,笔者认为:做好心理护理和引流过程中的各项护理是回输成功的关键。而回输过程中的观察及全面护理,防止并发症的发生,则是回输成功的保障。

  作者单位: 251700 山东滨州,滨州市中心医院

  (编辑:杨熠)

  (收稿日期:2005-11-08)  

发布人:onetwofree 发布时间:2006年9月30日
说明:本栏目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涉及了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注明作者或删除。

网友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也来评论:

最新护理常识
相关文章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3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