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测心脏代偿功能,预防心衰:密切注意病情变化,给氧吸入,氧流量为4~6l/min;在病情稳定后,要让产妇了解休息的重要性,协助其调整日常生活,减轻心脏负荷。
2.增加营养,限制盐和水的摄入,监测血生化指标的变化,预防低钠、低镁并发症。
3.保暖,减少探视人员,定期查血象,预防感染。
4.预防血栓形成。
5.给予心理护理。
6.加强出院指导,嘱产妇坚持随诊。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27.344